融水苗族自治縣公安局
機構名稱:融水苗族自治縣公安局
辦公地址:融水鎮玉融大道36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772-5122104
負 責 人:張家秦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國公安工作方針、政策和區公安廳、市公安局的統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縣公安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和措施;指導、監督、檢查全縣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落實打防管控建各項措施。
(四)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偵查工作,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
(五)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組織落實治安保衛工作。
(六)依法管理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境、入境工作。
(七)負責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開展車輛、駕駛人管理工作。參與道路建設和交通安全設施規劃設計。
(八)實施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依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和有害信息。負責互聯網安全監管執法工作,依法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
(九)組織、指導、協調全縣禁毒工作。
(十)依法承擔執行刑罰工作,負責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
(十一) 組織開展全縣公安法制工作。起草涉及公安工作的政府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落實全縣公安機關執法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全縣公安機關的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交通管理技術等的建設。
(十三) 制定全縣公安機關警務保障計劃、制度,負責全縣公安機關警務保障制度和標準的落實工作。
(十四)依法開展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工作。
(十五) 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同外國、國際刑警組織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警方的交往與合作。
(十六)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本部門本系統黨的建設以及干部人事、教育訓練和宣傳文化等工作,按照規定權限管理干部。
(十七) 擬訂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制度,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全縣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十八) 承擔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要求承擔的其他職責。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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