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農業發〔2025〕13號《2025年融水苗族自治縣雙季稻輪作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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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融水苗族自治縣雙季稻輪作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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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背景
為做好 2025年全縣雙季稻輪作工作,因地制宜引導種植主體通過重點開展稻稻油、稻稻菜、稻稻肥(含兼用綠肥下同)等“雙季稻+”輪作方式,促進穩定發展雙季稻生產的同時,保護和提高耕地地力,增加糧油單產,根據農業農村廳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補貼對象
在項目點雙季稻種植區內,選擇面積相對連片、群眾積極性高的區域開展輪作。補貼對象包括農戶、連片種植聯戶、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村集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統稱實施主體)。申報補貼的生產者資格條件應符合種植稻稻油、稻稻菜、稻稻肥等“雙季稻+”輪作模式。
三、補貼標準
采用統一補貼標準方式,全縣統一每畝補貼標準。補貼標準由我縣根據自治區分配下達的資金總量和上年結余資金、地方核驗確定后的補貼面積總數等因素據實測算確定。每畝補助不超過150元,主要補助犁耙整地費用。
四、雙季稻輪作補貼項目補貼面積依據
縣農業農村局與輪作區域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和項目實施主體簽訂協議書(一式三份,縣、鄉、農戶或主體各保留一份),明確實施面積、補貼資金、相關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依法依規、高效有序開展工作。協議文本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和鄉(鎮)、農戶等種植主體分別存檔備查,作為項目驗收的主要依據
五、主要內容解讀
《方案》明確了補貼對象和范圍、補貼標準、補貼面積依據、工作流程、保障措施等內容。
(一)制定實施方案。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實施方案要求,立足地方實際,及時制定項目實施方案,明確實施區域、輪作模式、補助方式和標準、驗收標準、保障措施等內容。
(二)政策宣傳和組織申報。通過廣播、網絡以及新媒體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補貼政策,使基層干部、農民、各類糧食生產主體了解補貼政策內容,及時組織主體申報。
(三)簽訂輪作協議。縣農業農村局與輪作區域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和項目實施主體簽訂協議書(一式三份,縣、鄉、農戶或主體各保留一份),明確實施面積、補貼資金、相關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依法依規、高效有序開展工作。協議文本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和鄉(鎮)、農戶等種植主體分別存檔備查,作為項目驗收的主要依據
(四)對冬種情況進行抽查核驗。由縣級農業農村局組織有關單位組成驗收組,對轄區內項目實施的冬種完成情況進行田間抽查核驗。雙季稻種植情況可結合稻谷生產補貼面積核驗工作進行。必須在第三季作物收獲前完成核驗。對連片實施輪作項目的區域,在核驗認定補貼面積時,原則上要求雙季稻面積所占比例不低于90%,允許有個別非三季種植模式的插花田塊,但插花田塊中“非糧化”的田塊不納入補貼發放范圍。
(五)兌付補貼資金。縣農業農村部門根據項目實施核驗結果,制定資金兌付清單,報送縣級財政局。縣財政局根據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直接兌付到補貼對象“一卡(折)通”賬戶或通過轉賬方式兌付給相關實施主體,不允許現金兌付。2025年12月10日前,要將雙季稻輪作補貼資金兌付完畢。采取現金直補方式的,為提高資金撥付進度,各地可根據實際在完成播種、苗情長勢、測產驗收等環節,合理設置資金撥付比例。
(六)整理臺賬歸檔。要建立補助臺賬,臺賬包含補助環節、補助對象、補助面積及補助方式等內容,及時將實施方案以及實施情況、考核情況、總結等有關文檔和照片資料立卷歸檔。要加強工作調度,及時上報相關信息,認真開展自評總結。
(七)及時做好總結和績效自評。縣農業農村局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將任務落實情況、取得成效、主要做法、工作建議和下一年度資金需求等情況形成項目工作總結報送市農業農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成立工作組,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落實責任,明確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抓好指導服務。縣農業農村部門要抓好農資供應和市場管理,提前做好項目所需的種子(苗)、化肥、農藥、農膜等農資的采購和調劑,確保滿足輪作需要。要有針對性地組織農技人員深入田間地頭,指導農民開展輪作生產。
(三)嚴明申報紀律。申報主體必須如實填報補貼面積,不得弄虛作假。對弄虛作假、擠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建立個人誠信檔案,騙取、挪用和套取補貼資金等行為將記入個人失信記錄。
(四)加強監督管理。要抓好資金技術、生產服務等要素落實,確保完成目標任務。要按要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在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填報資金支付情況。要加強資金監管,規范資金使用,嚴禁截留、挪用、超范圍使用和長時間滯留賬戶。資金發放進度將作為下一年補貼分配依據。
七、政策咨詢渠道
負責解釋本政策單位:融水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地點位于融水鎮金冠路70號;郵箱:rsxt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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